《秧歌》讀來總是飢餓,彷彿讓人雙腳浮腫,腫得像個餓鬼。飄盪在中國農村的幽靈封建也徘徊不去,天高皇帝遠的日子裡只有「吃飯皇帝大」,能解決飢餓的就是清官、賢帝,好吃即是正義。
批來鬥去暗指的也像是官場現形記般的齷齪卑鄙,這些人在每個急於求權的年代裡都是不乏的惡畜,被權力豢養得志得意滿、乖張跋扈,佔得一席也好、委曲求全順服黨意也罷,都能不擇手段的讓人信服自己的一套「民主」,最終讓「個人」的公平正義貫徹在各種代議幻覺之中,以權高姿態壓迫服人,動輒殺燒擄掠無所不用其極,憑著鐵桿的國家機器武斷地打著人民,好貫徹背後的高層意識。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情在城鄉分配不均的條件底下總是城市得瑟、農村吃糠,逼得人作為移工往城市流動,賺了錢,犧牲與原鄉家人的團聚,就為了一家口子能吃上碗飯,那不均倒是個普世狀況,像是老生常談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般,始終是一縷不帶惡意的鋼絲,柔軟的切膚繚繞。
作為老幹官僚的人們,如何運用權力就是門學問,做得好的能讓人折服,只是這好壞卻都是由掌了權的嘴口附會著歷史言說而出,其也不必公允論證,不如就想著言說必有其權力運作的泣訴,史書不被閹割而住著一個太監。
《赤地之戀》則像是一把直來的刀塞進骨縫,把在戰爭、鬥爭、保身的對立狀況給挑明了講,不知該懷抱有多大的隱耐轉嫁之恨才能將此故事寫得陰狠通順,但就是能看見其精雕細琢的筆力,壓得人在兩三頁間喘不過氣。
苦痛之感並非來自悲劇結局中誰的犧牲之偉大,又或是復返「萬惡」的投射,而是在隻字片語當中不斷地將人與人彼此的愛恨關係描繪得刺痛,連一句形容詞也能傳遞言外之意,卻又不得不佩服張愛玲恰到好處的語句確實反映出這關係與比喻間的同質。
深入戈珊的劉荃我是熱愛的,無論是「深入」或是「劉荃」本身,都有著順勢而為的熱情,期望能在戈珊處深了根,在劉荃處長了眼。黃娟的潔白無瑕倒是讓人刺眼,逼得人眼睛刺痛,純愛的犧牲終究是坐實了封建主義下的貞節可貴,能換人性命,像是傳統皇帝降罪於民,民奉獻其女作嫁對其味便能換回一命的可悲。
革命男女不拘小節,本該過得像是戈珊般能負氣玩弄男人,任意關門阻擋男人們陰莖般傳進門縫的小紙條而不做委屈;又能在「閨房」挑弄「亞當」坐其「夏娃」騎乘翱翔天際,讓男人們一個個深根、深耕不欲離去。同樣戈珊不過問男人們還有哪些女人,男人也不要在那矯揉造作佯裝吃醋,醉翁之意仍是維持那關係且能享其玩弄之樂的「溫柔」。
抗美援朝倒是樂了,哪個時代的兵士會自願上戰場?
多是在繁盛之際投身軍旅能享個一官半職穩當高陞,或是在戎馬戰場後幸運生還能享得鬥士之名的光榮將士。
活著才是真,戰爭從未讓哪個兵士解放過,說得志願軍也都像啥個皇民上戰場、女服務員從軍般,說到底都是徹頭徹尾的拐賣搶騙,誰都不例外。
張愛玲《赤地之戀》作序寫道:
我有時候告訴別人一個故事的輪廓,人家聽不出好處來,我總是辯護似地加上一句:「這是真事。」彷彿就立刻使它身價十信。其實一個故事的真假當然與它的好壞毫無關係。不過我確是愛好真實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實的經驗永遠是意味深長的,而且永遠是新鮮的,永不會成為濫調。
小說家總會有一個邊闢入裡的夢,想著能把想像寫得更為逼真些,能逼得觀者就像是一員,掉進故事的漩渦中無可自拔,最終魂牽夢縈,在自己的夢裡建構真實,彷彿也就成為身體的一部分了,在遺忘小說後的多年以後的初秋午後,對著子孫輩也能像是小說家本人,緩緩道出過去曾在小說中得到的故事,作為自己人生的一部分,當然,這時的自己也已經不是能夠分辨的時刻了,誰也都無能做確認,誰也不明白,這世道誰要是說他真正明白了,恐怕才是最不明白之人。
《赤地之戀》所寫的是真人實事,但是小說究竟不是報導文學,我除了把真正的人名與一部份的地名隱去,而且需要把許多小故事疊印在一起,再經過剪裁與組織。畫面相當廣闊,但也並不能表現今日的大陸全貌,譬如像「五反」,那是比「三反」更深入地影響到一般民眾的,就完全沒有觸及。當然也是為本書主角的視野所限制。同時我的目的也並不是包羅萬象,而是盡可能地複製當時的氣氛。這裏沒有概括性的報導。我只希望讀者們看這本書的時候,能夠多少嗅到一點真實的生活氣息。
這時代的人們多數像是《秧歌》中的二妞,蹲著,都被逗懵逼了,怎麼世事變化如此之快,轉眼之間老爸沒了,轉眼之間又得剿共了,錯亂的更迭總讓人無法擁缸而安,看著裡頭的米粒感到安穩。
「那笑容使人看著不由覺得震動,有一種慘厲之感」
如同現世的曲折離奇,讓二紐只能惘然地站在樹下,不知道說什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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