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復仇》真能完成心中的正義?
看了日本電影《復讐したい》(我要復仇),劇情設定其實蠻有趣,2020年開始有《復仇法》,可以讓被繩之以法的加害者跟被害者家屬關在一個島上,然後被害者家屬有武器,在18小時內把對方給做掉就算是完成復仇,但有意思的地方在於這18小時內如果沒成功殺死對方,加害者就會無罪釋放,這個島裡面也能發生任何事,包含加害者把復仇者(被害者家屬)殺掉,最後無罪釋放的情節。
一開始就有介紹一個國際環保團體,是恐怖組織,利用無差別的爆炸攻擊來宣揚環保理念,其主因在於首謀的家人似乎是在核爆當中的受害者(推測應該是核電廠爆炸),所以要推廣真正的環保理念,那就要激進一點讓世人能夠理解,而用無差別到處引爆炸彈來喚醒人們的注意,進去被抓住要被執行復仇的同時,還在該島上企圖搞核爆。(其實搞推廣自由市場、社會民主的團體也能到處引爆炸彈) 是不是要殺來殺去這件事真的是值得討論,如果作為一個命題來說這部片的假設很有趣,真的由你親手執行復仇,由國家開闢一個「自由空間」,讓人在其中不受世俗法的管制而能自由殘殺復仇,聽起來「親手」幹掉對方是很誘人的事情,片後也似乎也諷刺地訴說著彷彿被害者家屬都想要殺死兇手的敘事,凸顯出本片的架構就在這樣欲求復仇而又隱諱地說不該復仇的矛盾之處。
最大的BUG就是把幾個案件的兇手跟復仇者混合在一局當中大亂鬥,時間一大把一大把的,幹嘛非得把不相干的人放在一起玩,分開玩很難嗎?
#男主角怎麼看都不像是會活到最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