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幾次法庭旁聽(刑事庭、行政庭)經驗,都是小小的庭,兩造律師大概不會超過五人,但RCA案民事庭,保守估計被告律師就有超過15人在庭上,然後看起來都一臉機歪。而法官多數都長得蠻類似的,好像我幾次遇到都是女法官居多,只是此次受命法官看起來表情豐富有趣,聽到鑑定人硬拗也會笑。
毒物侵權訴訟中被委任的被告方鑑定人言詞辯論庭,就是鑑定人要開始臭幹譙原告報告都是無效的,自己又以專家身分在那邊揣測、臆測、推測、可能、考慮、不一定的一個發表會,然後鑑定人要藐視一切世界各國的公衛標準,以自己的研究為中心去分析一切事物,一下子就可以推翻勞動部職安署、美國環保署的研究,說他們都是為了保護勞工而顯得有點保守,在不科學的情況下訂定這些安全化學標準,再來是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制定的致癌性物質分類標準也一下子被鑑定人說除了Group 1分類確認有致癌因果關係外,其他2A以後的都沒有用,IARC「只有」做動物實驗是不夠的,對於人群的研究不足,還要說什麼電是很危險的,但不碰就沒事,真的是很會講,還說什麼白頭髮跟心血管疾病沒有因果關係,也不能說相關,只是有一條線的關聯而已。
最有趣的是提到這些有機溶劑混合之後的協同作用,鑑定人總是用拮抗作用來回應,說加一起不見得會變更強,他還記得有某化學物質對於三氯乙烯(TCE)有拮抗作用,但暫時沒想起來,問他說特異性怎麼區辨的時候他又說很難,然後跟他說單一化學物質的影響時又說混在一起不見得有協同作用,而且IARC的研究也都不是單一化學物質針對單一疾病的研究,所以都無效,但單一化學物質的致病研究很難做,條件很嚴苛。再問他桃園廠有驗出31種化學物質,你知道有哪些是協同、哪些是拮抗嗎?他說如果由美國國家衛生院(NIH)給他一到兩百萬(美元)或許可以做得出來。
總之他就是想說干擾因素很多,IARC的標準也無法在本案確定因果關係,相關不等於因果。
這位鑑定人陶旭光的收費標準:按時計費,出庭 每小時1000美元,每日補助800美元,撰寫報告每小時200美元。也算是見識到傳說中的科學專家證人的表現,大致上就是要說大家的研究限制在哪裡,然後自己也做不出反駁的研究,就是他的最大功能。
被告律師手段,異議:問題的前提有問題,有誤導;改字:我覺得他不是這個意思,而是這個意思......;資料有問題:幹我沒時間看、我看不出來、翻譯有問題。
真的是如果很認真玩這些科學研究方法文字遊戲就不會想睡覺,但如果覺得這些研究方法論很無聊的人就會睡死一片。
鑑定人不是複製一份自白書給法官,而是要一字一句唸出來再交給書記官打出來,這就是法庭語音轉譯過程,讓每件事情都可以符合法庭可以理解的共同視野標準。
#為資方辯護的再怎樣衣冠楚楚都還是禽獸
#要法庭證明一件事情很科學是需要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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